1、备案资料
编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格式 | 形式 | 资料及填写要求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营业执照须为最新版本; |
2 |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
3 |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
4 | 域名证书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单位保持一致; |
5 | 域名实名认证截图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截图中须包含:域名、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四项内容; |
6 | 面审照片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电子化核验,照片背景应为白色; • 人工核验(线下核验),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拍照; |
7 |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见附件) | 2 | 纸质打印版 | 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 • 公章须清晰,尽量不要压字; |
8 | 网站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 |
9 | 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见附件) | 1 | jpg格式 | 彩色电子版 | • 网站负责人签字+日期; |
您的备案专员会根据不同地区管局要求向您提供所需模板。
电子版资料可添加水印“仅限办理工信部ICP备案使用”。
2、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化核验资料:
请按照电子化核验流程,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自行在小程序上传核验即可;
电子版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icp@sinnet.com.cn 。
(2)人工核验资料:
电子版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icp@sinnet.com.cn ;
纸质版资料请网站负责人携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至我公司进行面审拍照
面审拍照
• 网站负责人须携带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至以下地点进行真实性核验拍照(面审拍照)。
• 北京市面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东环广场A座3层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4000988000-2
• 上海市面审地址:上海黄浦区鲁班路600号2208 电话: 021-63130815 (此地址只作为面审地址,核验单等纸质资料请邮寄至北京市面审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东环广场A座3层光环新网 合规管理部收4000988000-2
• 我们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如遇到问题,我们会电话或邮件与您沟通有关信息资料的具体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
3、部分资料示例
(1)域名证书、实名认证截图示例: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示例:
4、资料时效要求
• 证件有效期(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等):自提交ICP备案单订单当日起至ICP备案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之间应大于或等于3个月。
• 授权书及证明有效期(如网站负责人授权书、变更证明等):全国所有省市办理的授权书及相关证明,自办理日起至ICP备案信息提交日期之间应小于或等于3个月。